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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指导意见 (试 行)
一、基本原则
根据《企业培训师国家标准(试行)》的要求,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严格遵循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制度的原则。
二、培训对象
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教材
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统一培训教材共分四册,其适用范围如下表: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企业培训师培训课程和培训课时数安排按照培训大纲规定进行,详见下表:
1. 理论知识
2. 技能操作
四、培训方式
在保证培训质量以及培训内容、学时数统一的基本原则下,可选择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采取教学与自学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工作实习相结合等培训方式。
五、考试及培训证书的颁发
在试点期间只进行助理企业培训师、企业培训师的培训和考核。证书由全国企业培训项目力、公室统一颁发。
附件2
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实施细则 (试 行)
一、培训对象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二、职业等级及申报条件 (一)企业培训师共设三个等级,分别是:助理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申报条件
1.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王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年。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资格证书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高级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7年。
(3)取得硕士学位,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期限
助理企业培训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企业培训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高级企业培训师不少于320标准学时。
(二)培训教师
培训助理企业培训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企业培训师的师资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企业培训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教师由负责企业培训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三)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与培训师业务工作相关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模拟教学场所。
四、鉴定要求
(一)鉴定内容
依据《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分别确定助理企业培训师、企业培训师、高级企业培训师三个等级职业资格鉴定内容。
(二)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培训师,高级培训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三)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8,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四)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为120~15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为60分钟。
(五)鉴定场所和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在具有相应考试设施(如多媒体培训设备等)的模拟现场进行。综合评审在标准教室或会议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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